苗栗縣曾於今年7月,由檢、警、環三方代表與縣府團隊,啟動打擊非法棄置廢棄物四點行動方案,共同宣示查緝環保犯罪絕不手軟。縣警察局長金浩明亦相當重視環保問題,希冀讓苗栗縣民眾能擁有安心居住的乾淨空間,遂由警察局行政科主導,建立聯繫平台,設置「打擊環保犯罪」LINE群組,邀集各相關警察、環保單位人員加入,讓彼此互動關係更密切,也促使查緝環保犯罪能更快速有效率。

 

 

苗栗縣警局於105年10月22日,接獲民眾報案稱,有人偷倒廢棄物在他人農地上,經轄區大同派出所正副所長及員警快速前往現場,發現現場尚有人員在作業,並發現怪手、卡車及堆置營建廢棄物,行政科立即透過LINE群組聯繫環保單位,請稽查員到現場處理,並由大同所警方協助處理。

 

經查該營建廢棄物並非遭濫倒,而是業者未經申請,堆置農地上,進行分類回收利用作業,惟因業者未依規向主管機關申請再利用,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,將由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進行裁罰。


苗栗縣警局接獲民眾報案,能利用LINE群組,於最短時間內,快速聯結相關單位,使處理案件更加順遂有效率,且竹南分局大同派出所第一線處理員警亦能盡速到場蒐證、聯繫處理,顯示苗栗縣聯合打擊環保犯罪決心,希冀能遏止不法傾倒廢棄物的犯罪行為,讓苗栗縣居民能有乾淨居住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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